精神科徵求主任候選人    
           
  相關內容   公告日期: 2015/04/05  
       
  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精神科徵求主任候選人


※候選人資格:
被推薦人須符合下列三項資格:
一、中華民國國籍(具雙重國籍者須填具相關文件,依教育部規定辦理)。
二、國內外大學醫學院畢業,教育部部定副教授資格以上。
三、具中華民國精神科專科醫師資格。

※推薦辦法:
須國內外相關學門教授、副教授3人(含)以上推薦。

※檢具資料:
一、被推薦人履歷表
﹝含1.服務經歷
  2.五年內著作目錄
  3.有關證件影本:身分證明文件、醫師證書、專科醫師證書、
          教師證書及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﹞。
二、被推薦人對本科未來教學、研究、服務等發展構想書(A4紙10頁以內)。
三、推薦函正本。

※起聘日期:104年8月1日

※報名方式:自104年4月1日起至104年6月15日(星期一)下午5時止,
      請將候選人書面資料寄(以郵戳日期為憑)
      或送至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,
      臺大醫院精神醫學部主任室轉
      「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精神科主任遴選委員會」收。

   
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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