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大醫學院徵求第16任院長啟事    
           
  相關內容   公告日期: 2019/03/04  
       
       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第16 任院長遴選委員會
        徵 求 推 薦 院 長 人 選 啟 事

一、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(以下簡稱本院)現任院長任期將於民國108年7月31日屆滿,
  自即日起依據【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院長遴選辦法】及
        【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院長遴選作業準則】
  公開徵求第16任院長人選並接受推薦。

二、本院院長候選人應具備下列資格與條件:
 (一)需符合本院院長遴選辦法、遴選作業準則及大學法等之相關規定。
 (二)應具有醫學院教授資格,並具有前瞻性教育理念、相當學術成就、
    高尚品德及學術行政經驗,能為人表率者。

三、公開徵求院長候選人,以下列方式接受推薦:
 (一)學術機構團體或本校相關校友會之推薦(並附決議推薦之會議紀錄影本)。
 (二)國內外大學校院副教授以上或學術研究機構副研究員以上5人之推薦。
 (三)中央研究院院士3人之推薦。
  每一推薦人或機構團體於同一次徵求推薦公告中,以推薦院長候選人1人為限。
  推薦機構團體或推薦人必須徵得被推薦人之書面同意。

四、凡有意推薦者,請逕上網查詢(網址:
  https://www.mc.ntu.edu.tw/person/Index.action)列印或來電索取相關表件,
  填妥後於108年4月19日前送(寄)達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人事組轉交院長遴選
  委員會。
  【地址:10051台北市仁愛路1段1號
   電話:(02)23947846
   傳真:(02)23924024
   E-Mail :hmlai3192@ntu.edu.tw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16任院長遴選委員會 啟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8年 2月13日
   
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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